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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第二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发布时间:2020-01-2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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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1-2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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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相关权利人上报的作品授权情况,现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对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除已获授权的机构外,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不得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IPTV、OTT平台提供直播、点播、下载等服务传播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商应禁止用户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各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加快处理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各地版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应当对本地区主要网络服务商发出版权预警提示,加大版权监测监管力度。对于未经授权通过信息网络非法传播版权保护预警重点作品的,应当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

2020年度第二批重点作品

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名称

有关权利人

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

网络服务商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0年春节联欢晚会相关节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央视网、央广网、国际在线网站,以及央视频、央视新闻、央视影音、CCTV微视等移动客户端

快手(2020.1.24-2020.4.30)

优酷(2020.1.24-2020.12.31)

腾讯(2020.1.24-2021.1.23)

爱奇艺(2020.1.24-2021.1.23)

咪咕(2020.1.24-2021.1.23)

新浪微博(2020.1.24-2021.1.23)

QQ音乐(2020.1.24-2021.1.23)

酷狗音乐(2020.1.24-2021.1.23)

酷我音乐(2020.1.24-2021.1.23)

网易云音乐(2020.1.24-20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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