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37号)、《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闽委宣联〔2026〕4号)等文件精神,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6-2028年度竞争性分配申报评审工作,经研究,拟将漳州市长泰区、泉州市南安市、三明市泰宁县、莆田市仙游县、南平市浦城县、龙岩市长汀县等6个县(市、区)纳入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6-2028年度竞争性分配支持范围。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委宣传部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
联系电话:0591-87808250
传 真:0591-8776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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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处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