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新出〔2026〕67号
全省各报纸主管主办单位、报纸出版单位:
为加强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出版阵地建设,推动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等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6年福建省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重点
(一)2026年出版报纸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和出版形式质量。
(二)报纸所办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头条号、抖音号等新媒体2026年发布信息的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
(三)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报纸出版单位自查自纠。各报纸出版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对2026年所办报纸及新媒体出版、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自查。重点自查1月23日、2月5日、3月18日、3月30日、4月7日出版的报纸(如遇当天未出版,则往后顺延至第一个出版日),每期自查1万字;每个新媒体自查3期。自查过程中要对照检查制度执行的情况,梳理排查质量保障制度的漏洞和风险隐患,填写《质量自查情况表》,撰写自查报告(包括自查出的具体问题、风险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二)主管主办单位审核监管。各报纸主管主办单位要加强对报纸出版单位自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审核把关,督促指导报纸出版单位全面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对自查工作不到位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对质量不合格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审核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在其填报的《质量自查情况表》上加盖公章。
(三)省新闻出版局抽检。我局委托福建省出版物监测与研究中心对我省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2026年出版、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抽检,随机深度抽检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本次专项检查结果将作为2026年度报纸核验、中国报业创新发展案例征集、“福建省报刊十大名栏目”评审等日常管理、评先推优工作的重要指标。
各报纸出版单位于7月31日前按时向我局提交加盖主管主办单位公章的《质量自查情况表》扫描版、自查报告Word电子版,提交网址将在报纸管理工作群内发布。
附件:质量自查情况表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2026年5月18日